海南: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
中新经纬8月14日电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毛东利14日表示,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优势,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生物多样性大会等国际舞台展示海南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生动实践。
8月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六场)——《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专场。
会上,毛东利提到,近日,海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由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实施。
《意见》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在深入分析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衔接国家和省级各类重大规划的基础上,起草形成《意见》初稿,充分吸纳各市县政府、相关省直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经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毛东利介绍,《意见》共3个部分7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到2030年,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生态环境质量迈向国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清凉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建成生态品质卓越、绿色经济繁荣、低碳循环高效、风险防控有力、治理智慧先进的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
第二部分是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的5个具体路径:一是优化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调控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将生态准入、空间约束、开发强度管控等作为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海口、三亚、儋州三极和中部生态保育区、滨海城市带差异化发展布局,构建山顶到海洋一体化保护治理格局。二是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和园区绿色升级,严格产业低碳准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产业、热带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绿色新兴产业,健全碳普惠、碳交易、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三是提升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着力推进“无废岛”建设,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水资源、海域资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矿业权准入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文旅”资源再开发利用。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安全风险防控、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对标国际贸易生态环境保护规则,深入开展“美丽海南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建立全民参与行动体系。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与应用,部署减污降碳、蓝碳研究、卫星遥感等前沿科技攻关,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转型。
第三部分是强化保障体系和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和重大工程谋划。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开展国际合作与宣传。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优势,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设,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生物多样性大会等国际舞台展示海南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生动实践。
毛东利称,目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正联合有关部门对《意见》有关工作安排将进行任务分工,将尽快印发实施,确保《意见》各项要求举措落到实处。(中新经纬APP)